位置:字典網>>歷史字典>>歷史知識>> 常平倉

常平倉

古代官府為調節糧價、儲糧備荒所設定的糧倉。始置於西漢宣帝時。五鳳四年(前54),大司農中丞耿壽昌因農業連年豐收,奏請糴三輔、弘農、河東、上黨、太原郡之谷以供京師,可省關東漕卒過半。宣帝從其計。後邊郡亦普遍設倉,谷賤時購入儲存,谷貴時減價出售,名曰常平倉。元帝初元五年(前44),在位儒臣以關東連年災荒,常平倉與民爭利,奏請將其廢罷。隋開皇三年(583),於陝州(治今河南三門峽市西)設定,供京城用糧。唐初置常平署管理貞觀十三年(639)底,令洛、相、幽、徐、齊、並、秦、蒲等州皆置常平倉。永徽六年(655),又於京東西二市置之。顯慶二年(657),京師置常平署官員。開元七年(719),於關內、隴右、河南、河北、河東五道及荊、揚、襄、夔、綿、益、彭、蜀、漢、劍、茂等州均置之,州置常平本錢,上州三千貫,中州二千貫,下州一千貫,由官府墊支。安史之亂後,倉制破壞。肅宗時,劉晏重整常平倉制。廣德二年(764),第五琦奏準各倉置庫以蓄本錢。建中三年(782),預置常平輕重本錢。因常賦不足,國用窘迫,所收之稅,消耗殆盡,其事遂寢。元和年間,乃以天下州府所稅地於數內十分取二,均充常平倉及義倉。宋淳化三年(992),始置於京畿;景德三年(1006),除沿邊州郡外,全國普遍建立。各州按人口多少,量留上供錢一二萬貫至二三千貫為糴本,每歲夏秋谷賤,增價收糴,遇谷貴則減價出糶。間亦用作荒年賑濟。景祐以後,由於常平積貯有餘而三司兵食不足,其錢穀隨時被挪移助充軍費。熙寧二年(1069)推行青苗法,常平倉法遂為所代。紹興九年(1139),重建常平倉,恢復糴糶斂散舊法,但一直處於名存實亡狀態。金世宗大定十四年(1174),定常平倉之法,不久廢。章宗明昌元年(1190)復設。州、府、縣各置倉,豐年增價糴糧,歉歲減價以出。明昌五年統計,共有常平倉五百十九處,積粟、米四千六百萬石左右。元世祖至元六年(1269),立常平倉,其制與金代略同。多數地區僅有其名,實無所蓄。明不置,而代以預備倉、濟農倉。清地方官府自各省會至府、州、縣均置。或兼設裕備倉,儲備米、麥、谷、豆、高粱等,按大中小州縣定額存儲。所儲糧米,一為官府購買,一為勸諭鄉紳士民捐輸。順治十一年(1654),命各道員專管,每年造冊報戶部。十七年,規定春夏以平價出糶陳米,秋冬糴還新糧,如遇荒年,則按數賑濟貧戶。康熙十九年(1680),諭該倉糧留本州縣備賑,後又議定江南各倉以七分存儲,三分發糶。如倉糧發生霉爛,或倉房傾圮滲漏,由主管官員賠補,重者革職。

常平倉字典分解

常平倉的解釋 古代為調節米價而設定的一種倉廩。 漢宣帝 時 耿壽昌 首先倡建,以谷賤時用較高價糴入,谷貴時減價糶出,平衡米價而名。《漢書·食貨志上》:“時大司農中丞 耿壽昌

常平的解釋 (1).古代一種調節米價的方法。築倉儲谷,谷賤時增價而糴,谷貴時減價而糶。 漢宣帝 時 耿壽昌 首創。 宋 高承 《事物紀原·利源調度·常平》:“ 漢宣帝 時

倉國語字典 倉 (倉) cāng 收藏穀物的建築物:米倉。糧倉。倉儲。倉房。 姓。 筆畫數:4; 部首:人; 筆順編號:3455

多看看:常盈庫【歷史知識】

明代太僕寺所屬庫名。收儲各牧監被墾為田之草場地租及諸養馬戶賠償折納之馬金。設大使一人,司其事。

常平倉相關歷史字典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