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議和
清宣統三年(1911)武昌起義後,在帝國主義“調停”下,清軍與革命軍首先在武漢停戰。十月十九日(12.9)達成南北全面停戰協定。二十八日清政府全權大臣袁世凱的代表唐紹儀與南方各省全權代表伍廷芳在上海英租界市政廳舉行“和談”,談判會議共舉行五次。第一次主要討論全面實行真正停戰的問題。第二次主要討論“國體”問題。伍廷芳代表南方提出清帝退位、選舉總統、建立共和政府等條件;唐紹儀代表袁世凱表示原則上贊成。後三次主要討論召開“國民會議”公決“國體”問題。英、美、德、俄、日、法等駐滬總領事對和議施加壓力,聲稱“中國的戰爭若持續下去,將有危於外人的利益與安全”,促使雙方儘快達成協定。與此同時,黃興等在南方立憲派、舊官僚及革命派妥協分子影響下,派代表與袁世凱的代表達成秘密協定:確定共和政體;優待清皇室;先推翻清政府者為大總統。孫中山回國後,抵制議和妥協,主持建立了南京臨時政府,並出任臨時大總統。袁世凱授意唐紹儀辭職,中斷了和議。但南北仍在暗中接觸。孫中山在內外壓力下作出讓步,同意在清帝退位、袁氏贊成共和的前提下讓位給袁。袁世凱遂用逼宮手段,脅迫清帝接受優待條件於十二月二十五日(1912.2.12)退位。次日孫中山辭職、二十八日南京臨時參議院選舉袁世凱為臨時大總統。辛亥革命以妥協而歸於失敗。
南北議和字典分解
南北的解釋 (1) [north and south]∶北方和南方(2) [from north to south]∶南端到北端之間的距離
議和的解釋 [negotiate peace] 通過談判達成終止敵對行為或停止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