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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法界

佛教術語。指現象世界。與“理法界”相對。東晉、南朝時,研究《毗曇經》的佛教學者即以“事”、“理”為二諦。隋唐時三論宗,以及早期的天台宗和禪宗曾經沿用。至華嚴宗始以為其思想體系的基本範疇。《華嚴法界玄鏡》:“事法名界,界則分義,無盡差別之分齊故。”認為現象千差萬別,各有界限,而正是現象之間的差別性和特殊性,構成現象世界的全體。宣稱現象世界是世俗人的認識對象,故雖有而非真。

事法界字典分解

界國語字典 界 jiè 邊境,一個區域的邊限:界石(標誌地界的石碑或石塊)。界標。界址。界線(a.兩個地區分界的線;b.不同事物的分界;c.某些事物的邊緣)。界限(a.不同

看一看:事往日遷【歷史典故】

謂事情和時光都已過去。唐李白《雪讒詩贈友人》:“感悟遂晚,事往日遷。” 並列 事情和時日都已經過去。唐·李白《雪讒詩贈友人》:“感悟遂晚,~。”△有時含有無法彌補或追悔莫及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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