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不宜遲
事情要抓緊做,不應拖延。《三國演義》三回:“〔呂〕布沉吟良久曰:‘吾欲殺丁原,引軍歸董卓,何如?’〔李〕肅曰:‘賢弟若能如此,真莫大之功也!但事不宜遲,在於速決。’”梁斌《播火記》一卷一:“姑娘,事不宜遲,快走!快走!”
主謂 宜,可以、應該。事情不能拖延。元·賈仲名《蕭淑蘭》4折:“~,收拾了便令媒人速去。”李英儒《野火春風斗古城》:“我看,~,我們打算迴避一下,請高司令馬上下命令。”△多用於描寫事情的緊急狀況。 →事不容緩 緩不濟急 ↔從容不迫 急脈緩灸
事不宜遲字典分解
成語事不宜遲的解釋 事情要抓緊時機快做,不宜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