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國會
清末進步團體。光緒二十四年三月二十七日(1898.4.17,一說三月二十二日)康有為、李盛鐸聯合各省旅京維新志士倡建於北京。議訂《保國會章程》三十款,內容主要有:(1)以國地日割,國權日削,國民日困,思維持振救,故創斯會而冀保全;(2)以“保國、保種、保教”為議論宗旨,即保國家之政權土地不喪失,保民族種類之自立,保聖教之不失;(3)講求變法,研究外交,謀求經濟實效,以助政府治國;(4)北京、上海設總會,各省府縣設分會;公舉總理、值理、常議員、備議員及董事主持會務。還詳細釐訂了會議、會員則例。略具政黨規模,推進了維新運動。頻遭封建頑固派彈劾、恫嚇,雖有光緒帝力護,但不久自行停頓。
保國會字典分解
保國會的解釋 清末維新派的政治團體。1898年康有為等在北京成立。以“保國、保種、保教”為宗旨,在各地設立分會,開展維新活動。後在頑固派壓制下自行停頓。
會國語字典 會 (會) huì 聚合,合攏,合在一起:會合。會審。會話。 多數人的集合或組成的團體:會議。開會。 重要的或中心的城市:都(d?)會。省會。 彼此見面:會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