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鳴鐘
又名候鍾。機械時鐘。明萬曆九年(1581),耶穌會士義大利人羅明堅(Michel Ruggieri,1543-1607)首次將西洋自鳴鍾帶入廣州。後他將鐘的刻度由二十四小時制改為中國的十二時辰制,每天分成一百刻。與中國傳統計時器相比,它結構緊湊,尺寸較小,準確精巧,使用方便。十七世紀自鳴鐘不斷輸入中國,頗受歡迎。明末已有中國人仿製。
自鳴鐘字典分解
自鳴鐘的解釋 一種能按時自擊,以報告時刻的鐘。有時亦泛指時鐘。 明 謝肇淛 《五雜俎·天部二》:“西僧 利瑪竇 有自鳴鐘,中設機關,每遇一時輒鳴。” 清 趙翼 《簷曝雜記
自鳴的解釋 自我表白;自我顯示。 唐 韓愈 《送孟東野序》:“抑將窮餓其身,思愁其心腸,而使自鳴其不幸邪?”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兵部·兵部郎敘功》:“先外祖既不自鳴
鍾國語字典 鍾 (①鍾③鐘④鍾⑧鍾) zhōng 金屬製成的響器,中空,敲時發聲:警鐘。編鐘(古代樂器。把一系列銅製的鐘掛在木架上組成,用小木槌擊奏。各時代形制大小不一,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