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名析戶
逃避賦役負擔的一種方式。宋代已有此名目。元代的科差和雜泛差役均按戶等高下或資產多少攤派,地主富戶詭稱姓名,多立戶頭,以降低戶等,逃避賦役,被稱為詭名析戶。元代規定詭名地畝按多寡論罪,但實際上並不能禁止。
詭名析戶字典分解
詭名的解釋 捏造假名;化名。 宋 朱熹 《與留丞相札子》:“公私田土,皆為豪宗大姓詭名冒占。”《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即便買出人來,詭名納價,贖了 月娥 ,改了姓氏。”
析戶的解釋 分立戶籍。《新唐書·食貨志二》:“又癘疫水旱,戶口減耗,刺史析戶,張虛數以寬責。” 范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二章第四節:“ 唐德宗 敕令天下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