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縣
春秋宋邑。秦置縣。治今江蘇沛縣東南(古泗水西岸)。西漢高帝封張良為留侯於此。屬楚國。後漢至晉屬彭城國。北齊廢。隋開皇十六年(596)復置。唐初又廢。《資治通鑑》:東晉太元三年(378)苻秦將彭超攻彭城(今徐州市),置輜重於留城,即此。
留縣字典分解
留的解釋 留 liú 停止在某一個地方:停留。留學。留任。留級。留步。留守。留駐。 注意力放在上面:留心。留神。留意。 不忍捨棄,不忍離去:留連。留戀。 不使離開:留客。
縣的解釋 縣 (縣) xiàn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xuán 古同“懸”。 筆畫數:7; 部首:厶; 筆順編號:251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