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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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清光緒十七年(1891)八月,湖北宜昌法國天主教聖母堂收買吳有明拐帶的游姓小孩一名,游姓家屬到堂尋找,隔壁美國聖公會傳教士向群集的民眾開槍,擊傷一人。數千民眾焚毀美國聖公會、法國聖母堂、天主堂以及英人住宅,毀損英國事館,並打傷法、意、比傳教士四人。事發後,英、法、美、意、比、德、俄、日、西班牙九國公使聯合向清政府抗議,各國軍艦開至漢口、宜昌江面恫嚇。湖廣總督張之洞認為若“各國合開兵端,大局何堪構想”,遂令宜昌地方官“懸賞緝兇”,最後以處民眾十二人充軍或笞杖,賠款十七萬五千七百餘兩結案。

詞語分解

  • 宜的解釋 宜 í 適合,適當:宜人。宜於。合宜。權宜。適宜。相宜。 應該,應當:事不宜遲。 當然,無怪:宜其無往而不利也。 姓。 筆畫數:; 部首:宀; 筆順編號:
  • 教案的解釋 ∶教員備課時寫的教學方案,包括時間、方法、步驟、檢查以及教材的組織等 ∶清末指因外國教會欺壓人民而引起的訴訟案件或外交事件詳細解釋.教師在授課前準備的教學方案。內容包括教材內容,教學目的及時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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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滿洲正白旗人,章佳氏,字用賓。光緒進士。授刑部主事。光緒十二年補承德知府。二十三年升任奉天府尹。次年擢直隸布政使。二十九年調補奉天府尹,次年兼署盛京戶部侍郎。不久開缺奉天府尹,以侍郎候補前往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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