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備立憲
清政府為抵製革命,籠絡地主資產階級上層的政治措施。光緒三十一年六月(1905.7)清政府派載澤等五大臣赴日本和歐美考察憲政,又命會議政務處籌訂憲法大綱。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1906.9.1)正式下詔宣布“預備仿行憲政”,通稱“預備立憲”。首先從改革官制入手,旨在排斥漢族官僚和削弱地方督撫的勢力,藉以鞏固滿洲貴族的統治。次年宣布在中央籌備資政院,各省設咨議局,準備將來改為國會和地方議會。又派達壽、汪大燮、于式枚分赴日、英、德三國再次考察憲政。旋將考察政治館改為憲政編查館,把會議政務處併入內閣。立憲派對“預備立憲”表示歡迎,但屢次上書要求召開國會,早行憲政。清政府遂於三十四年頒布《欽定憲法大綱》,並宣布籌備立憲以九年為期。宣統元年(1909)各省成立咨議局。次年中央成立資政院。各省立憲派接連在北京發起三次立憲請願運動,要求速開國會。清政府被迫宣布縮短“預備立憲”期限,定於宣統五年召開國會。三年四月,清政府頒布新訂內閣官制,新內閣中皇族占絕對優勢,被斥為“皇族內閣”。資產階級革命派不斷揭穿預備立憲的騙局,立憲派對此也感到失望。不久爆發辛亥革命,清朝被推翻。
預備立憲字典分解
預備的解釋 [prepare;get ready] 預先準備預備起床
立憲的解釋 [constitutionalism] 君主國家制定憲法、實行議會制度的政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