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種)樹還山
舊時廣西大瑤山地區的一種租佃剝削形式。山丁向山主批山耕種,先交一定租金獲取佃農權。在種植作物時,為山主間種或護理林木,或種植作物,幾年後再植樹。每年收穫糧食,以部分交租,直至林木成長,地力耗盡,即將土地與林木無償退還山主。是一種以勞役地租為主結合實物、貨幣地租的剝削方式。
舊時廣西大瑤山地區的一種租佃剝削形式。山丁向山主批山耕種,先交一定租金獲取佃農權。在種植作物時,為山主間種或護理林木,或種植作物,幾年後再植樹。每年收穫糧食,以部分交租,直至林木成長,地力耗盡,即將土地與林木無償退還山主。是一種以勞役地租為主結合實物、貨幣地租的剝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