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暫擬章程
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外務部飭總稅務司代擬,次年轉由商部酌量添改頒行。共二十八條。規定由商部設立註冊局一所,專辦註冊事務,津、滬兩關暫為商標掛號分局。另對有關商標註冊、註銷及保護方法等問題,作了具體說明。該章程為中國第一部商標法,頒布後有些條款受到列強的反對,曾作過修改。
商標註冊暫擬章程字典分解
商標的解釋 [trademark] 刻在或印在商品或包裝上的,用以區別於其他同類商品的標誌、記號等註冊商標
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外務部飭總稅務司代擬,次年轉由商部酌量添改頒行。共二十八條。規定由商部設立註冊局一所,專辦註冊事務,津、滬兩關暫為商標掛號分局。另對有關商標註冊、註銷及保護方法等問題,作了具體說明。該章程為中國第一部商標法,頒布後有些條款受到列強的反對,曾作過修改。
商標的解釋 [trademark] 刻在或印在商品或包裝上的,用以區別於其他同類商品的標誌、記號等註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