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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律全書

書名。明朱載堉著。四十七卷。系音樂、算學、曆法論著匯刻。書成於萬曆三十四年(1606)。有《律學新說》、《樂學新說》、《算學新說》、《律呂精義》及樂譜、舞譜等十三種,以及算學、曆法著作四種。作者折衷周伶州鳩、西漢京房北魏陳仲儒諸家之說,約於萬曆十二年提出“十二平均律”(即“新法密率”)的理論,解決了歷代眾說紛紜的鏇宮問題,較西歐早一百餘年。有《萬有文庫》影印明原刻本。

樂律全書字典分解

樂律的解釋 [temperament] 見“音律”

全書的解釋 (1).內容完整,並無殘缺的書。 北齊 顏之推 《顏氏家訓·風操》:“但既殘缺,非復全書。” 宋 曾鞏 《<新序>目錄序》:“ 劉向 所集次《新序》三十篇;

不妨一看:樂民鎮【歷史地名】

(1)在廣東省遂溪縣西南沿海。面積89.6平方千米。人口3.7萬。鎮人民政府駐樂民圩,人口 6830。清順治三年(1646年)成圩,因傍樂民河得名。1956年屬遂溪縣第六區。1957年設樂民鄉。1958年設樂民公社,年底省入河頭公社。1961年析置樂民公社,1962年又省入河頭公社。1980年復析置樂民公社,1983年設區,1986年底撤區建鎮。地處雷州半島西部濱海平原台地區。漁業為主,多產烏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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