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律全書
書名。明朱載堉著。四十七卷。系音樂、算學、曆法論著匯刻。書成於萬曆三十四年(1606)。有《律學新說》、《樂學新說》、《算學新說》、《律呂精義》及樂譜、舞譜等十三種,以及算學、曆法著作四種。作者折衷周伶州鳩、西漢京房、北魏陳仲儒諸家之說,約於萬曆十二年提出“十二平均律”(即“新法密率”)的理論,解決了歷代眾說紛紜的鏇宮問題,較西歐早一百餘年。有《萬有文庫》影印明原刻本。
樂律全書字典分解
樂律的解釋 [temperament] 見“音律”
全書的解釋 (1).內容完整,並無殘缺的書。 北齊 顏之推 《顏氏家訓·風操》:“但既殘缺,非復全書。” 宋 曾鞏 《<新序>目錄序》:“ 劉向 所集次《新序》三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