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選
古代銓選制的一項規定。吏部每季一次,注授選人差遣窠闕。選人每任期滿,依法應守選,若朝廷缺官,隨時命赴吏部集注差遣,稱放選。遇恩赦,幕職、州縣官及未出官選人,例準放行注授差遣,亦稱放選。
放選字典分解
放的解釋 放 fàng 解脫約束,得到自由:把籠子裡的鳥放了。放膽。放誕。放任。放肆。放歌。放懷。豪放。釋放。 散(s刵 ):放工。放假。放學。放晴(陰雨後轉晴)。 帶牲
選的解釋 選 (選) xuǎn 挑揀,擇:選擇。選購。選輯(a.挑選並輯錄;b.選輯成的書)。選拔。選用。選賢任能。 用投票或舉手等表決方式推舉出代表或負責人:選舉。普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