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州
北魏末置。因州境岢嵐山為名。一說北魏末置廣州,隋避煬帝名諱追改。治今山西嵐縣北。隋開皇五年(585)廢。唐武德六年(623)復置。治宜芳縣(今嵐縣北)。轄境相當今山西嵐縣、靜樂、岢嵐、興縣等縣地。天寶元年(742)改為樓煩郡。乾元元年(758)復為嵐州。蒙古至元二年(1265)併入管州。五年復置。屬冀寧路。明洪武初降為嵐縣。
嵐州字典分解
嵐的解釋 嵐 (嵐) lán 山間的霧氣:夕嵐。山嵐。曉嵐。嵐岫(霧氣籠罩的山峰)。 筆畫數:7; 部首:山; 筆順編號:2523534
州的解釋 州 zhōu 古代的一種行政區劃,所轄地區的大小歷代不同(後多用於地名):州縣。杭州。 中國一種民族自治行政區劃:海南省黎族苗族自治州。 筆畫數:6; 部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