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審
複審外省死刑案件的會審制度。因於每年秋季舉行,故名。清制,外省須於五月中旬以前,將監候秋後處決的案犯,分別以“情實”、“緩決”、“可矜”、“可疑”、“留養承祀”五類上報刑部。刑部看議後,送九卿、詹事科、道。八月內定期三法司會同九卿審議,以各省秋審起數、按“實、緩、矜、留”逐案唱報。定議後,再按“實、緩、矜、留”分別造冊奏報皇帝裁決。
秋審字典分解
秋審的解釋 [a judicial system of rehearing provincial cases of capital punishment in autumn
秋的解釋 秋 (⑥鞦) qiū 一年的第三季:秋季。秋景。秋水(喻人的眼睛,多指女子的)。秋波(喻美女的眼睛)。三秋(a.指秋收、秋耕、秋播;b.指三年)。秋高氣爽。 莊
審的解釋 審 (審) shěn 詳細,周密:審慎。審視。 仔細思考,反覆分析、推究:審查。審定。審訂。審核。審美。審計。審評。審時度勢。 訊問案件:審理。審判。審訊。公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