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廣道監察御史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屬湖廣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設,三至五人。後增至八人。南京都察院亦設三人,皆正七品。清順治元年(1644)沿設。初為坐道,不理本道之事,乃空銜。乾隆十四年(1749)定製,設掌印御史滿、漢各一人,御史滿、漢各一人。並以職事分隸之。十七年俱定為從五品官。光緒三十二年(1906)按省分道,設湖南、湖北兩道,遂廢。

詞語分解

  • 湖廣的解釋 指湖北與湖南。原為明朝省名元代的湖廣還包括了兩廣,明代則不包括,但仍用舊名
  • 御史的解釋 官名。秦以前指史官,明清指主管糾察的官吏御史前書。;;《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又顧召趙御史。御史詣學宮。;; 清; 張廷玉《明史》 又御史齊康。詳細解釋.官名。 春秋 戰國 時期列國皆有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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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南朝宋孝武帝僑置。屬冀州。治臨濟城今山東高青縣高苑。《水經·濟水》:“又東北過臨濟縣南”,酈道元註:“晏謨《齊記》曰:有南、北二城隔濟水。南城即被陽縣之故城也。北枕濟水,……今渤海僑郡治。”北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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