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訾粟而稅

戰國時商鞅在秦推行的田稅徵收法。語出《商君書·墾令》:“訾粟而稅,則上壹而民平。”“訾”即計算,“粟”泛指穀物。意為政府一律按產量規定稅額,百姓才得均平。具體作法是,每年先由中央根據各地作物長勢測算出該地標準畝產量,各地再據此結合統一稅率和農戶受田之數計算出農戶應納之田稅額,而後徵收。

訾粟而稅字典分解

訾粟的解釋 計量畝產量。《商君書·墾令》:“訾粟而稅,則上壹而民平。” 蔣禮鴻 錐指:“ 李奇 曰:‘訾,量也。’蓋謂案畝而稅,量一畝所出粟而賦之,額既一定,故上壹而民平。

多學一學:訾家洲【歷史地名】

在今廣西桂林市城區東南象鼻山東灕江之中。唐元和中,裴行立在此建立苑莊,為游宴勝地。柳宗元作 《訾家洲亭記》: “桂州多靈山,發地峭堅,林立四野。署之左曰灕江,水之中曰訾氏之洲。” 《明一統志》 卷83桂林府: 訾家洲 “先是訾家所居,因以名之。雖巨浸不能沒,自古以為浮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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