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憲運動
清末立憲派為促進清政府早日實現君主立憲而發起的政治運動。光緒三十一年(1905)清廷派五大臣出洋考察憲政,次年七月正式宣布“預備仿行憲政”。資產階級改良派表示歡迎,並分別成立上海預備立憲公會、湖北憲政籌備會、湖南憲政公會、廣東自治會。三十三年康有為宣布將保皇會改組為中華帝國憲政會,梁啓超在東京組織政聞社。是年秋,各省立憲派相繼上書清廷要求召開國會,早行憲政,有的還派出代表赴京請願。三十四年,清廷頒布《欽定憲法大綱》,宣布預備立憲以九年為期。宣統元年(1909)各省成立咨議局,立憲派占優勢。十一月,江蘇咨議局長張謇出面邀集十六省咨議局代表在上海開會,組成請願代表團,先後發動三次大規模的國會請願活動。十二月六日(1910.1.6)第一次遞交請願書遭清廷拒絕。二年五月初十日第二次呈遞請願書,又被拒絕。九月又發動第三次上書請願運動。清廷被迫於十月初三日宣布預備期由九年縮短為五年,定於1913年召開國會,並下令禁止請願活動。三年,皇族內閣成立,立憲派上書力爭重新組閣,遭到清廷拒絕。立憲運動遂告破產。
立憲運動字典分解
立憲的解釋 [constitutionalism] 君主國家制定憲法、實行議會制度的政體
運動的解釋 (1) [move;turn around]∶運行轉動因天時而行罰,順陰陽而運動。——《新語》(2) [utilize;put to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