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讓
?—617
隋東郡韋城(今河南滑縣東南)人。驍勇有膽略。初為東郡法曹,犯法亡命至瓦崗(今河南滑縣東南),率眾起義。單雄信、徐世勣等人回響,眾至萬餘,所部多為漁獵手,善使長槍。大業十二年(616),李密來歸,為其策劃,合併附近各部義軍,破金堤關,克滎陽等縣,並於滎陽大海寺北叢林中設伏,殺隋將張須陀,威震中原。次年,與李密攻下興洛倉(在今河南鞏義東北),開倉賑饑。相繼攻占河南諸郡,眾至數十萬,建行軍元帥府。後推密為魏公,自任上柱國,司徒,封東郡公。或勸其總領軍務,以奪密權,鏇為密所殺。
翟讓字典分解
翟的解釋 翟 dí 長尾山雉(野雞)。 古代樂舞用的雉羽。 古同“狄”,稱中國北方的民族。 翟 zhái 姓。 筆畫數:14; 部首:羽; 筆順編號:54154132
讓的解釋 讓 (讓) ràng 不爭,盡(j媙 )著旁人:讓步。讓位。謙讓。 請:讓茶。 許,使:不讓他來。 任憑:讓他鬧去。 被:讓雨淋了。 索取一定代價,把東西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