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名
官員犯重罪開除其官籍的刑罰。唐律規定,官員犯*十惡之罪,雖遇大赦,猶須除名,即將其一切官爵盡行削除,無蔭者(與皇室無親屬關係者)與平民同輸課稅而免役,有蔭者可免課稅。六年之後,仍可根據原來官品高低敘用。凡犯一般罪行應除名者,則可援用*官當法,只罰徒刑三年。至宋代沿用,官員除去名籍後,即成為無官員身分的平民,同時還有*勒停,或送某州*編管等處罰。
除名字典分解
除名的解釋 [remove one’s name off the rolls;expunge sb.'s name from a list;strike sb.
除的解釋 除 chú 去掉:除害。除名。除根。剷除。廢除。排除。除暴安良。 改變,變換:歲除(農曆一年的最後一天)。除夕。 不計算在內:除非。除外。 算術中用一個數去分另
名的解釋 名 míng 人或事物的稱謂:名字。名氏。名姓。名義。名分(f坣 )。名堂。名落孫山。名存實亡。 起名字:“秦氏有好女,自名為羅敷”。 做某事時用來作依據的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