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印刷物專律
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六月由商部、巡警部、學部會定頒行。共六章四十一條。規定一切印刷機關、報館、雜誌社必須向印刷總局或地方官署註冊,不得刊印毀謗、訕謗、誣詐文字,否則課以罰款或監禁。
大清印刷物專律字典分解
大清的解釋 (1).謂大道。《管子·內業》:“乃能戴大圜,而履大方,鑑於大清,視於大明。” 尹知章 註:“大清,道也。”(2).指政治清明。《隸釋·漢太尉楊震碑》:“立朝正
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六月由商部、巡警部、學部會定頒行。共六章四十一條。規定一切印刷機關、報館、雜誌社必須向印刷總局或地方官署註冊,不得刊印毀謗、訕謗、誣詐文字,否則課以罰款或監禁。
大清的解釋 (1).謂大道。《管子·內業》:“乃能戴大圜,而履大方,鑑於大清,視於大明。” 尹知章 註:“大清,道也。”(2).指政治清明。《隸釋·漢太尉楊震碑》:“立朝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