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節氣
曆法名詞。中國古代曆法的重要概念。本為民間對十二個中氣和十二個節氣的總稱。古稱二十四氣。西周和春秋時,已經利用圭表測日影定出冬、夏至和春、秋分四個節氣。史載《呂氏春秋·十二月紀》中已有八個節氣;至《淮南子·天文訓》中則有今所用之完整的二十四節氣名稱。其劃分方法有兩種:(一)平氣,將一回歸年長度等分二十四份,每份15.22日。從冬至開始,等間隔地順次安排節氣和中氣。同兩個節氣的時間比一朔望月要長,所以有可能出現一個月內只有一個節氣,或一個中氣。《太初曆》規定:節氣可在前一月的後半月或本月的前半月出現,但中氣一定要在本月出現,如果遇到沒有中氣的月份,就定為上一月的閏月。此方法為後來所沿用。(二)定氣,由於觀測進步,發現太陽在黃道上視運行不均勻,因而歷法家提出將周天等分二十四份,按太陽運行到每一個分點時,則為某節氣的時刻,這樣節氣的時間間隔不均勻。每年冬至前後太陽視運行快,一氣14.718日;夏至前後太陽視運行慢,一氣則15.732日。定氣主要在曆法計算中使用。中國古代
日用歷譜都用平氣,至清《時憲歷》,才正式用定氣。二十四節氣的建立,起源於中國黃河流域,是表示季節、氣溫、雨量和物候的記錄。中國幅員廣大,在同一節氣中各地區氣候變化不同,農事活動亦各異。二十四節氣在現行公曆中的日期大體固定,前後不差一、二天;與太陽黃經度關係列於下表:春 季 | 節氣名稱 | 立春(正月節) | 雨水(正月中) | 驚蟄(二月節) | 春分(二月中) | 清明(三月節) | 穀雨(三月中) |
節氣日期 | 2月 4日或5日 | 2月 19日或20日 | 3月 5日或6日 | 3月 20日或21日 | 4月 4日或5日 | 4月 20日或21日 | |
太陽到達黃經度 | 315° | 330° | 345° | 0° | 15° | 30° | |
夏 季 | 節氣名稱 | 立夏(四月節) | 小滿(四月中) | 芒種(五月節) | 夏至(五月中) | 小暑(六月節) | 大暑(六月中) |
節氣日期 | 5月 5日或6日 | 5月 21日或22日 | 6月 5日或6日 | 6月 21日或22日 | 7月 7日或8日 | 7月 23日或24日 | |
太陽到達黃經度 | 45° | 60° | 75° | 90° | 105° | 120° | |
秋 季 | 節氣名稱 | 立秋(七月節) | 處暑(七月中) | 白露(八月節) | 秋分(八月中) | 寒露(九月節) | 霜降(九月中) |
節氣日期 | 8月 7日或8日 | 8月 23日或24日 | 9月 7日或8日 | 9月 23日或24日 | 10月 8日或9日 | 10月 23日或24日 | |
太陽到達黃經度 | 135° | 150° | 165° | 180° | 195° | 210° | |
冬 季 | 節氣名稱 | 立冬(十月節) | 小雪(十月中) | 大雪(十一月節) | 冬至(十一月中) | 小寒(十二月節) | 大寒(十二月中) |
節氣日期 | 11月 7日或8日 | 11月 22日或23日 | 12月 7日或8日 | 12月 21日或22日 | 1月 5日或6日 | 1月 20日或21日 | |
太陽到達黃經度 | 225° | 240° | 255° | 270° | 285°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