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引義
書名。明末清初王夫之撰。六卷。一、二卷論《虞夏書》,三卷論《商書》,四、五、六卷論《周書》。凡五十篇。初成於康熙二年(1663),二十八年重行編定。引申《古文尚書》經義,借評論史事以發揮其政治和學術主張。抨擊明代政治弊端,批判老莊、程朱、陸王之學和佛家“惟心惟識”之說,提出“行先知後”說。認為“行可兼知,知不可兼行”(卷三《說命中二》)。指出“能”(認識主體)、“所”(認識客體)這一對哲學範疇的關係,是“因所以發能”、“能必副其所”(卷五《召誥無逸》),認為存在是認識的來源,而認識必須符合客觀實在。
尚書引義字典分解
尚書的解釋 (1) [a high official in ancient China]∶中國古代官名。執掌文書奏章。作為官名,始置於戰國時,或稱“掌書&rdq
引義的解釋 引用義理。 漢 東方朔 《非有先生論》:“引義以正其身,推恩以廣其下。”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章表》:“引義比事,必得其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