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檢察廳檢察官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清末總檢察廳屬官。光緒三十三年(1907)設。六人,正五品,奏補。分任本廳檢察事宜。

詞語分解

  • 檢察官的解釋 負責刑事案件的法官,他負責接受控告、訊問當事人及證人,進行調查並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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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引鹽之一種。明中葉,官府為推銷積壓之引鹽,招徠商人,簡化支鹽手續。鹽不上倉,於河道運輸中支買,故名。始定內商與邊商中半兼支,後定內商五、邊商三之比例。隆慶二年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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