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服
官員之制服。北魏太和十年(486)始制五等公服,謂朱、紫、緋、綠、青五色。詔尚書李沖與馮誕、游明根、高閭、蔣少游等議定衣冠于禁中,積六年乃成,始班賜百官。建義元年(528),尚書奏停百官公給衣冠、劍佩、綬舃。北周之制,諸命秩之服稱公服,其餘常服稱私衣。唐代皇太子公服,為五日常朝、元日冬至受朝之服。遠遊冠,絳紗單衣,白裙、襦,革帶金鉤䚢,緞帶,玉瑜只佩,金縷鞶囊,色如大綬。群臣五品以上公事、朔望朝謁、見東宮之服,為從省服,亦曰公服。冠幘纓,簪導,絳紗單衣,白裙、襦,革帶鉤䚢,緞帶,鞶囊,雙佩,烏皮履。六品以下、三品以上有公爵者,佩戴有所不同。命婦公服,為常供奉之服,也有一定製度。歷代或沿或革,多有變化。明初定在京文武官員,每日早晚朝奏事及侍班、謝恩、見辭,在外文武官員每日清早公座時穿著。後改令在京官員於朔望朝參時穿著。服式定於洪武二十六年(1393),盤領右衽袍,用紵絲、紗、羅、絹等物料從宜製作。一至四品,緋袍;五至七品,青袍;八、九品,綠袍。各有不同花樣,如一品為大獨科花,徑五寸;三品散搭花,無枝葉,徑二寸;八品以下,無紋。若無從織造,則用素服。
公服字典分解
公服的解釋 舊時官吏的制服。《左傳·閔公二年》“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玦” 晉 杜預 註:“偏衣,左右異色,其半似公服。”《北史·魏紀三》:“﹝ 太和 十年﹞夏四月辛酉朔,始
公的解釋 公 gōng 正直無私,為大家利益:公正。公心。大公無私。 共同的,大家承認的:公理。公式。公海。公制。 國家,社會,大眾:公共。公安(社會整體的治安)。公眾。
服的解釋 服 fú 衣裳:服裝。制服。 穿衣裳:服喪。服用(a.指穿衣服、用器物;b.吃藥)。 作,擔任:服務。服刑。服兵役。 順從:信服。佩服。降(xi俷g )服。服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