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賜
元末明初雲南安寧土官。洪武十四年(1381)降明。十六年,赴京朝貢。次年,以軍功授中順大夫、鶴慶軍民府世襲土知府,惟未到任。同年十一月,率其千夫長、百夫長二十五人,貢方物,要求退讓土知府。十八年正月,改授明威將軍、雲南前衛指揮僉事。
董賜字典分解
董的解釋 董 dǒng 監督管理:董統。董督。董正(督察糾正)。董理。董事(某些企業、學校的資產所有者推舉出來代表自己監督和主持業務的人)。董其成。 正:“余將董道而不豫
賜的解釋 賜 (賜) cì 給,舊時指上級給下級或長輩給小輩:賜予。賜死。賞賜。恩賜。 敬辭:請賜教。希賜函。 賞給的東西,給予的好處:厚賜。受賜良多。 筆畫數: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