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律
樂律學名詞。南宋蔡元定所創用的一種律制。遵三分損益法,在十二個正律外,加六個變律。實際上為漢京房的六十律之前十八律。其排列為(括弧內律名為京房律名):黃鐘-變黃鐘(執始)-大呂-太簇-變太簇(時息)-夾鍾-姑洗-變姑洗(變虞)-仲呂-蕤賓-林鐘-變林鐘(去滅)-夷則-南呂-變南呂(結躬)-無射-應鐘-變應鐘(遲內)。由於六個變律不為宮,故可調整十二律間的音程,使黃鐘一均得到旋宮要求。見蔡元定《律呂新書》。
十八律字典分解
律國語字典 律 lǜ 法則,規章:紀律。法律。定律。規律。清規戒律。律師。 約束:律己。 中國古代審定樂音高低的標準,把聲音分為六律(陽律)和六品(陰律)。合稱“十二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