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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坻鹽使司

官署名。金代七鹽使司之一。掌食鹽產銷。設在易州及永濟縣,行鹽地面為中都路。設使、副使領司事,秩正五品、正六品。下設判官、管勾、同管勾、都監等官。寶坻鹽舊課八十八萬七千五百五十八貫六百文,承安三年(1198)十二月增至一百三十四萬八千八百三十九貫。參見“鹽使司”。

順便了解:寶坻縣【歷史知識】

金大定十二年(1172)分香河縣東部置。以地產鹽,時“謂鹽乃國之寶,取如坻如京(《詩·小雅·甫田》)之義,命之曰寶坻”(金劉晞顏《新建寶坻縣記略》)。治今天津市寶坻縣。屬大興府。承安三年(1198)升為盈州,不久復為縣。元屬大都路,至元十六年(1279)於此立屯田所。明改屬通州。清屬順天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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