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冊供單
又稱親供首狀。明代編制賦役黃冊時,里甲人戶依據朝廷頒行的格式和項目,自行填寫上報,備匯造黃冊之用。現存崇禎十四年(1641)南直隸徽州府祁門縣第五都某圖第三甲洪公壽一戶清冊供單手狀底一件。前有祁門縣為填寫清冊供單事的榜文一則,次有戶主姓名、所在府州縣和都圖里甲、戶籍、輪當里甲年分,然後分舊管、新收、開除、實在四項,逐項填寫本戶男婦丁口之數、田地山塘和應納夏稅麥、秋稅糧米之數,以及房屋牛隻等事產之數。供單留作存底,面為青冊,故名。
清冊供單字典分解
清冊的解釋 [detailed list] 登記財物的冊子家具清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