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割
又稱改割、推割、割移、割受。宋代,人戶典賣田宅,須赴縣辦理稅租過戶手續,具帳開列所典賣田宅的頃畝、田色、間架,以及原業稅租數和應過割稅租分數,取契書批鑿,並於稅租割受簿內對注開收。
過割字典分解
過割的解釋 舊時田宅買賣、典當或贈與所辦的過戶或轉移產權手續。《文獻通考·征榷六》:“乞詔有司應民間交易並令先次過割而後稅契,凡進產之家限十日繳連小契……如不先經過割,不許
過的解釋 過 (過) guò 從這兒到那兒,從此時到彼時:過江。過賬。過程。過渡。過從(交往)。經過。 經過某種處理方法:過秤。過磅。過目。 超出:過於。過度(d?)。過
割的解釋 割 gē 切斷,截下,劃分出來:割讓。割地。割棄。割捨。割除。割斷。割裂。割據。交割。割雞焉用牛刀(喻做小事情不值得費大力氣)。 災害:天降割於我家。 筆畫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