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拓香港界址專條
英國強迫清政府訂立的關於租借九龍的條約。清光緒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1898.6.9)總理衙門大臣李鴻章、禮部尚書許應騤與英駐華公使竇納樂在北京簽訂。主要內容:(1)英國租借九龍半島(具體地點在次年劃定),租期九十九年。(2)中國保留九龍城內區域的行政權,所有九龍城內駐紮的中國官員仍各司其事,其餘新租之地,專歸英國管轄。(3)九龍至新安陸路和碼頭準中國官民使用;界內所建衙署、築造炮台所需地段,皆應從公給價;大鵬灣、深圳灣水面,中國兵船無論平時、戰時,均可享用。六月十九日(8.6)在倫敦交換批准。
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字典分解
展拓的解釋 (1).開闢,擴充。 宋 周密 《癸辛雜識別集·汴梁雜事》:“ 汴 之外城, 周世宗 時所築, 神宗 又展拓,其高際天,堅壯雄偉。” 明 文徵明 《記長洲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