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內外鐵路借款契約

歷史字典解釋

清光緒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五日(1898.10.10)關內外鐵路督辦胡燏棻與英國中英公北京簽訂。共二十款。主要內容:(1)借款二百三十萬英鎊,年息五厘,九扣實付,四十五年還清;以北京至山海關鐵路財產和進款擔保;(2)允公司建奉天(今瀋陽)至新民廳(今新民)鐵路,建至營口支線及至南票出煤處的支路,三年內造成;(3)借款期內,鐵路總工程師由英人擔任,辦事首委任歐洲人;(4)總理衙門須向英國公使保證,本契約內所指各鐵路永不讓與他國。

詞語分解

  • 關內的解釋 指山海關以西或嘉峪關以東一帶地區詳細解釋.地域名。與“關外”相對。古代在今 陝西 建都的王朝,通稱 函谷關 或 潼關 以西王畿附近叫關內。《史記·高祖本紀》:“興 關 內卒乘塞。” 唐 杜甫 《覽
  • 契約的解釋 兩人或幾人之間、兩方或多方當事人之間在辦理某事時,為了確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而訂立的各自遵守的條文詳細解釋.各方執以為憑的契約、文書。《周禮·秋官·朝士》“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 唐 賈公彥 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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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江州德安今屬江西人,字處道。王韶子。少從父征戰,官至通直郎。紹聖中,勾當熙河公事,與河州守將同議收復湟、鄯。元符初,出師邈川今青海樂都南,降瞎征、隴拶等部,平定湟、鄯,知湟州治今青海樂都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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