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班銀
明代輪班工匠代役之銀。成化二十一年(1485)定:班匠願出銀代役者,每名每月南匠出銀九錢,北匠出銀六錢。不願出銀者,仍舊當班。弘治十八年(1505)定,南北班匠統一每班征銀一兩八錢,遇閏征銀二兩四錢。嘉靖四十一年(1562),全國班匠一律以銀代役。按照四年一班,每班每名征銀一兩八錢,分四年繳納,每名每年征銀四錢五分。北京工部歲入匠班銀六萬四千餘兩。清初曾一度取消匠籍,統編入民籍,照民一例當差。實行未久,又恢復對該項銀之徵解。康熙三十六年(1697)改革此制,首次於浙江將其攤入地丁,於全省地丁下帶徵。其後,湖北、山東、湖南各省均照浙江例實行。
匠班銀字典分解
匠班銀的解釋 清 代對匠戶徵收的代役金。《清會典·戶部五·尚書侍郎職掌》“有匠戶”原註:“原編丁冊,各省皆有匠戶輪班供役,嗣改為按戶徵銀解京代班,曰匠班銀。後各省漸次攤入地丁
匠班的解釋 指從外地輪班徵調到京師官辦手工業中服徭役的工匠。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雜課·顏料匠班》:“顏料、藥材、曆日、榜紙、狐皮、牛角、匠班等項,載在全書,歲有定額
銀國語字典 銀 (銀) yín 一種金屬元素,可以制貨幣和器皿、電子設備、感光材料、裝飾品等:銀子。銀杯。銀牌。 舊時用銀鑄成塊的一種貨幣:銀幣。銀錠。銀洋。銀錢。銀圓(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