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字典網>>歷史字典>>歷史知識>> 王侍郎奏議

王侍郎奏議

書名。清王茂蔭著。十一卷。其門人易佩紳於光緒十一年(1885)刻卷一至卷十於四川,嗣於光緒十三年又補刻卷十一於蘇州。所收為鹹豐元年(1851)至同治元年(1862)任御史迄侍郎期間奏議。書中有多篇論及貨幣問題。認為行鈔“不能無弊”,只可作“權宜”之計,發行鈔幣以一千萬兩為限;反對鑄大錢,指出“大錢以虛作實,似實而虛”(《論行大錢折》),鑄大錢必將“虧國”、“病民”;主張發行可兌換紙幣,反對發行不兌換紙幣,在鈔幣流通中發揮銀號等私商作用(見《再議鈔法折》)。同時主張反抗外來侵略,建議重刊《海國圖志》,認為“果能如法以守各口,英夷似不敢近”。也有部分奏議為清廷鎮壓太平天國出謀劃策。

也學習下:王沉出賑【歷史典故】

《晉書.王沈傳》(按:沈同沉):“王沈字處道,太原晉陽人也。……尋遷尚書,出監豫州諸軍事、奮武將軍、豫州刺史。至鎮,乃下教曰:‘自古賢聖,樂聞誹謗之言,聽輿人之論,芻蕘有可錄之事,負薪有廊廟之語故也。自至鎮日,未聞逆耳之言,豈未明虛心,故令言者有疑。其宣下屬城及士庶,若能舉遺逸於林藪,黜奸佞於州國,陳長吏之可否,說百姓之所患,興利除害,損益昭然者,給谷五百斛。若達一至之言,說刺史得失,朝政寬猛,令

王侍郎奏議相關歷史字典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