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募
唐前期臨時從土戶中徵募之兵。又稱募兵、募人、征人等。平時無固定建制和兵額,戰時需要,由兵部發符責成州縣徵募。選取原則是戶殷丁多,人材驍勇。裝備由州縣負責,不足則自備和親鄰資助,口糧由朝廷供給。服役期間免除本身租庸調和雜徭。初戰事結束,解甲歸田。顯慶時,始留作鎮兵戍邊,服役期限一般為二、三年,但往往延長,甚至壯時應募,頭白未歸。開元初,始從客戶中召募丁壯為長征健兒,代兵募戍邊。開元二十五年(737)後,盡為長征健兒所代替。
兵募字典分解
兵的解釋 兵 bīng 武器:兵器。兵刃。兵不血刃(兵器上面沒有沾血,指不經過戰鬥而取得勝利)。 戰士,軍隊:兵士。兵卒。兵丁。兵戎相見(指武裝衝突)。 與軍事或戰爭有關
募的解釋 募 mù 廣泛徵求:招募。募集。募捐。募款。募兵。徵募。 筆畫數:12; 部首:力; 筆順編號:122251113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