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授
清代官缺補授方法之一。凡京官司員、小京官、筆帖式,外官道府以下,定為題缺者,皆由本衙門留補。各署留缺,或以應升人員擬正陪奏升,或以應補人員奏補,皆由主管官揀選咨部查核後引見補授。
留授字典分解
留授的解釋 清 制官吏奏薦形式之一,其法由吏部及本屬衙門奏薦候缺任命。《清史稿·選舉志五》:“京司官、小京官、筆帖式,分留授、調授、揀授、考授,皆引見候旨,餘則選。”
留的解釋 留 liú 停止在某一個地方:停留。留學。留任。留級。留步。留守。留駐。 注意力放在上面:留心。留神。留意。 不忍捨棄,不忍離去:留連。留戀。 不使離開:留客。
授的解釋 授 shòu 給,與:授予。授權。授命。授獎。授旗。授銜。授意。 教,傳給:授業。 受 筆畫數:11; 部首:扌; 筆順編號:12134434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