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租
漢代對商人、手工業者和高利貸者等實施的徵稅制度。納稅人自報其財產多少曰“占”,所報不實要受罰;依財產多少出稅,曰“租”,稅率因行業不同而有差別。《漢書·昭帝紀》始元六年(前81)“秋七月,罷榷酤官,令民得以律占租,賣酒升四錢”。即恢復私人賣酒的納稅制度。
占租字典分解
占租的解釋 自報應納的租稅。《漢書·昭帝紀》:“罷榷酤官,令民得以律占租。” 顏師古 註:“占,謂自隱度其實定其辭也。” 漢 桓寬 《鹽鐵論·水旱》:“故民得占租、鼓鑄、
占的解釋 占 zhān 迷信的人用銅錢或牙牌等判斷吉凶:占卜。占卦。 姓。 占 zhàn 據有,用強力取得:占據。霸占。強占。 處於某種地位或情勢:占理。占優勢。 口說
租的解釋 租 zū 出代價暫用別人的東西:租房。租用。租借地。 收取一定的代價,把房屋、土地、器物等借給別人使用:租佃。租價。租讓。租賃(a.出租;b.租用)。 出租所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