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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胞物與

北宋張載的倫理學說。為“民吾同胞,物吾與也”(《正蒙·乾稱上》,即《西銘》)之簡稱。認為“乾稱父,坤稱母”,天地是人、物之父母,天地之體即人、物之體。應將一切人視為手足,將萬物視為朋友,對老、幼、弱、殘、鰥、寡應予同情,要愛一切人和一切物。

民胞物與字典分解

成語民胞物與的解釋 民為同胞,物為同類。泛指愛人和一切物類。

多看看:民受其賜【歷史典故】

《論語.憲問》:“子貢曰:‘管仲非仁者與?桓公殺公子糾,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自經於溝瀆而莫之知也?’”子貢對管仲不能為主死節向老師提出疑問,孔子指出不能以朝廷內部兄弟之利害糾紛論事非,應注重大節。管仲匡扶齊桓公,對民族的發展是有功績的,至今民仍受其賜。後用為詠施惠政於民之典。唐.白居易《道州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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