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東南路
金地方建置。太宗天會六年(1128),析宋河東路為南、北二路。升晉州為平陽府,為南路治所。轄府二:平陽、河中;節鎮州三:絳、潞、孟;防禦州一:懷州;刺史州六:隰、吉、解、澤、遼、沁;縣六十八;鎮二十九;關六。金宣宗時,平陽府霍邑縣升為霍州,隰州蒲縣升為蒲州,河東府榮河縣升為榮州,絳州翼城縣升為翼州,澤州陽城縣升為勣州,潞州涉縣升為崇州。
河東南路兵馬都總管印
河東南路字典分解
河東的解釋 [Hedong] 古地區名。黃河流經山西、陝西兩省,自北而南的一段之東部,指今之山西省。秦漢時置河東郡、唐初 置河東道,開元間又置河東節度使,宋置河東路,明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