窯務
官署名。宋代初年置,分東西二務,掌燒制磚瓦以供營繕之用。真宗景德四年(1007)廢東、西二務,止於河陰置務,於京城置受納場。大中祥符二年(1009),復置東窯務,以諸司使副及三班使臣三人監領;改受納場為西窯務,以三班使臣二人為監官。神宗時,令隸將作監。
窯務字典分解
窯務的解釋 主管陶瓷業務的機構。《續資治通鑑·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帝﹞謂 王旦 、 王欽若 等曰:‘如以鐘鼓樓為漏室,窰務為甄官,豈若直指其名也!悉宜改正。’”
窯的解釋 窯 yáo 燒磚、瓦、陶瓷器的構築物:磚窯。瓷窯。 為採煤而鑿的洞:煤窯。 在坡上特為住人挖的洞:窯洞。窯葬。 舊時稱妓院:窯子。窯姐(妓女)。 筆畫數:11
務的解釋 務 (務) wù 事情:事務。任務。公務。特務。不識時務(不認識時代潮流和當前形勢)。 從事,致力:務工。務實(從事或討論具體的工作)。務虛。當務之急。 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