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遣制
宋代的任官制度。宋初為加強中央集權和擴大統治基礎,任官分為官、職、差遣。官用以區別品級高低和俸祿多少,即所謂寄祿;職用以待文學之士,授以館職和貼職(即職名),為一種加官。只有差遣方為官員的實際職務。故地方長官蓋由京朝官中委派,中央機構之台、省、寺、監、院也是官無專職,大小官員均被委派典領他職,謂之差遣。至元豐改制,始對這種官、職、差遣分離的制度加以改革,但仍未盡廢。
差遣制字典分解
差遣的解釋 [send] 派遣聽候差遣
制國語字典 制 (⑦製) zhì 規定:因地制宜。制定。制式。制憲。 限定,約束,管束:制止。制裁。專制。制約。抵制。節制。制動。制海權。 法規,制度:民主集中制。公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