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慘案
1919年7月22日,親日軍閥、山東濟南鎮守使馬良,以“結黨擾亂治安”為名,逮捕山東愛國團體回教救國後援會領導人。25日,馬良宣布山東戒嚴。8月3日,馬良又逮捕了從事愛國活動的學生代表十六人,並於8月5日殺害了回教救國後援會領導人,是為山東慘案。馬良的暴行,在山東和全國各地激起強烈反抗,8月23、26日、10月1日,山東、天津、北京等地各界代表曾先後三次向總統徐世昌請願,要求取消山東戒嚴令和懲辦馬良。但這次鬥爭,並沒有達到預期目的。
山東慘案字典分解
山東的解釋 [Shandong province] 中國東部沿海的省,簡稱魯。面積15.3萬平方公里,人口8493 萬(1990),省會濟南。山東工農業總產值居全國前列,經
慘案的解釋 (1) [massacre]∶殘酷、野蠻的殘殺事件南京慘案(2) [murder case]∶一樁謀殺案發生在上海灘上的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