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用田賦

魯用田賦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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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春秋後期魯國實行的軍賦制度的改革。《春秋經》哀公十二年(公元前483年)記載,魯“用田賦”。一般解釋為按田畝徵收軍賦(包括兵甲、車馬之類),它表明土地私有制進一步得到政府的認可。但一些學者認為“田賦”之田應讀為“甸”, “用甸賦”即按甸為單位徵收軍賦,它是魯成公元年(公元前590年)魯國“作丘甲”的進一步發展。有人進一步根據《周禮》 “四丘為甸”的記載,說“用甸賦”即是以一丘之間出一甸之軍賦。如是,則魯國這次軍賦改革已四倍於舊賦。

詞語分解

  • 魯的解釋 魯 (魯) ǔ 愚拙,蠢笨:愚魯。粗魯。魯莽。 中國周代諸侯國名,在今山東省西南部。 中國山東省的別稱。 姓。 筆畫數:; 部首:魚; 筆順編號:
  • 田賦的解釋 舊時按土地徵收的賦稅詳細解釋按田畝徵收的賦稅。 魯宣公 十五年公元前年“初稅畝”是我國歷史上記載的征田賦之始。以後或稱租,或稱稅,名目累變;或收實物,或收銀錢,時有不同,然歷來為封建王朝的主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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