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甘、烏斯藏都指揮使司
明代設定的西藏地方軍政機構。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明朝政府在西藏設立烏斯藏衛(今西藏)和朵甘衛(今西藏東部)指揮使司以及宣慰司二、元帥府一、招討司四、萬戶府十三、千戶所四等地方行政機構。各處的官吏多用藏族,由明朝賜給他們印信,規定法規,統轄藏民,徵收貢賦,並按期向皇帝述職。洪武七年,升朵甘、烏斯藏二衛為都指揮使司,以鎖南兀即爾為朵甘都指揮同知,管招兀即爾為烏斯藏都指揮同知,並賜銀印。
明代設定的西藏地方軍政機構。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明朝政府在西藏設立烏斯藏衛(今西藏)和朵甘衛(今西藏東部)指揮使司以及宣慰司二、元帥府一、招討司四、萬戶府十三、千戶所四等地方行政機構。各處的官吏多用藏族,由明朝賜給他們印信,規定法規,統轄藏民,徵收貢賦,並按期向皇帝述職。洪武七年,升朵甘、烏斯藏二衛為都指揮使司,以鎖南兀即爾為朵甘都指揮同知,管招兀即爾為烏斯藏都指揮同知,並賜銀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