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嗣庭案

查嗣庭案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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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清代的文字獄案之一。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滿洲隆科多的黨人禮部侍郎查嗣庭出為江西考官,出題有“維民所止”四字,清政府認為是去掉“雍正”二字之頭,下查嗣庭獄。查嗣庭在獄中病死,又下令戮其屍。其親屬或被殺,或被流放。

詞語分解

  • 查的解釋 查 á 考察:檢查。調查。查驗。查訪。查閱。 古同“槎”,水中浮木。 查 ā 姓。 同“楂”。 古同“渣”,渣滓。 筆畫數:; 部首:木; 筆順編號:
  • 案的解釋 案 à 長形的桌子或架起來代替桌子用的長木板:案子。案板。書案。條案。拍案而起。 提出計畫、方法和建議的檔案或記錄:檔案。備案。議案。提案。方案。有案可查。案卷。案牘。 事件,特指涉及法律問題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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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即中書省。唐玄宗開元元年公元年改稱紫微省, 開元五年公元年復舊稱。參見“中書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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