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制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選官制度。曹丕稱帝後,採納吏部尚書陳群建議,推行九品中正選官用人制度。具體做法是由中央政府選擇朝廷中“賢有識鑒”的官員,按其籍貫兼任本州郡的大中正或中正官,負責察訪散在各地與其同籍的士人。依照士人的門第、德才評定其品、狀。品分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狀是對士人德才行為的簡短評語。吏部根據中正官呈報的品狀,任用士人。品階高的,官秩則高,反之則低。九品中正制實行的初期,尚能重視士人的德才行為,堅持“不計門第”、“唯才是舉”的選官標準。及至魏末晉初,因中正官之職皆為世家大族所壟斷,品評士人唯重門第家世,因之形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的局面。九品中正製成為世家大族操縱政權的工具。
九品中正制字典分解
九品的解釋 [nine ranks] 中國古代官吏的等級。始於魏晉。指把人物分成九等,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北魏時,每品各分正、從、第四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