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可告緡

楊可告緡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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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漢武帝打擊富商大賈解決財政困難的措施。長期戰爭及連年水災造成漢王朝府庫空虛,而富商大賈趁機囤積居奇,牟取暴利。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 漢朝廷頒布算緡、告緡令。算緡(漢代把用線連串的錢叫緡錢,每一千錢為一緡),就是徵收富商大賈的財產稅。商人、 * 者、囤積者按其所擁有的財產數目,每兩千錢收稅一算(即一百二十錢);手工業者,每四千錢抽取一算。同時規定,不許瞞產漏稅,如隱瞞不報或上報不實者,一經發現,罰戍邊一年,並沒收其財產。有向政府告發的,以其隱瞞者財產的一半為獎勵,稱為告緡。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重申告緡令,在楊可主持下,分派御史廷尉等府官吏為使者到各地治緡錢,商人、 * 者多隱匿虛報,結果,中家以上大都被告。漢政府由此而沒收的財產以億計,奴婢成千上萬,田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從而使政府府庫得到充實。

詞語分解

  • 楊的解釋 楊 (楊) á 落葉喬木,葉互生,卵形或卵狀披針形,柔荑花序,種類很多,有白楊,大葉楊,小葉楊等多種,木材可做器物:楊柳。 姓。 筆畫數:; 部首:木; 筆順編號:
  • 告緡的解釋 指告發富戶隱匿財產,逃漏稅款。《史記·酷吏列傳》:“出告緡令,鉏豪彊併兼之家。” 張守節 正義:“ 武帝 伐四夷,國用不足,故稅民田宅、船乘、畜產、奴婢等,皆平作錢數。每千錢一算,出一等,賈人倍之。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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