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郡為州
隋朝精簡地方機構、節省政府開支的重要改革措施。南北朝時,地方設州、郡、縣三級, “民少官多,十羊九牧”,耗費了國家大量資財。開皇三年(公元583年),隋文帝用度支尚書楊尚希、太子少保蘇威等大臣之策,撤消了郡一級建制,從而裁汰了一批冗官。大業三年(公元607年),隋煬帝又改州為郡,即將原來的州、縣兩級制改為郡、縣兩級制。據統計,到大業五年全國計有郡一百九十,縣一千二百五十餘,每郡平均領六縣以上。唐代以後,州、郡之稱雖屢有改易, 但州(郡)、縣的直接隸屬關係則歷代相沿不變。
隋朝精簡地方機構、節省政府開支的重要改革措施。南北朝時,地方設州、郡、縣三級, “民少官多,十羊九牧”,耗費了國家大量資財。開皇三年(公元583年),隋文帝用度支尚書楊尚希、太子少保蘇威等大臣之策,撤消了郡一級建制,從而裁汰了一批冗官。大業三年(公元607年),隋煬帝又改州為郡,即將原來的州、縣兩級制改為郡、縣兩級制。據統計,到大業五年全國計有郡一百九十,縣一千二百五十餘,每郡平均領六縣以上。唐代以後,州、郡之稱雖屢有改易, 但州(郡)、縣的直接隸屬關係則歷代相沿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