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和約
鴉片戰爭中清將領奕山與英國代表義律在廣州訂立的休戰協定。1841年5月21日(道光二十一年四月初一日)英軍包圍廣州,炮擊城內,清靖逆將軍奕山豎白旗乞降,並派廣州知府余保純向英軍求和,27日(七日)訂立《廣州和約》,規定:清軍退駐離廣州城六十英里以外地方;七日內繳納“贖城費”六百萬元;款項交清後,英軍退出虎門;賠償英國商館損失三十萬元。奕山諱敗為勝入奏,獲及朝廷批准,英國侵略者勒索巨款後,鏇即撕毀和約繼續擴大侵略戰爭。
廣州和約字典分解
廣州的解釋 [Guangzhou(Canton)] 廣東省省會,簡稱穗,別稱“羊城”,中國南方對外貿易港口和綜合性工業城市,位於珠江三角洲北緣中部,
和約的解釋 [peace treaty] 終止戰爭恢復和平的條約